福州海关关于2016年清明节假日期间通关业务安排的通知
时间: 2016-03-28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6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5〕18号),2016年清明4月4日(周一)放假,与周末连休。为保证清明节假日期间(4月2日至4月4日)通关业务的正常开展,支持我省外贸发展,综合业务量、船期等情况,经研究决定:福州海关关区各业务现场实行预约加班。请需要在假期办理通关业务的企业关注各现场公告,做好提前预约。

    福州海关
  2016年3月25日
                                               本文来源:海关总署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