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简审批事项 下放审批事权
石家庄海关大力压缩审批层级,减少审批环节,对于能够通过事中事后监管实现管理目标的备案事项,实践证明不必要的手续和环节,都予以取消,坚决防止变相审批。除海关总署明确规定的三级审批事项以外,该关已将审批层级更改为经办人直接办理或经办、科长二级审批;除明确规定应当由总署、直属海关核批的事项外,均下放至基层海关进行办理,以方便企业和群众就近办理海关手续;继续按照海关总署的部署,取消审批事项,去年该关已明确取消“暂时进出境货物的核准”等行政审批事项。目前,该关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全部取消,行政审批事项已累计取消10项,保留8项,保留的8项行政审批办事指南已全部在石家庄海关门户网站公开,办事企业和群众可上网直接查阅。
公正文明执法 严格依法行政
石家庄海关建立健全行政审批长效管理机制,严格规范审批行为。实行行政审批“一个窗口”统一受理,在13个隶属海关和办事处设立15个行政审批受理“一个窗口”,指定专职人员统一受理,在各基层一线统一设置醒目的标识、标语,张贴服务规范,统一摆放《石家庄海关行政审批事项服务指南》《海关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时限清单》,统一使用《海关行政审批受理单》和《石家庄海关行政审批事项办理工作台账》,严格规范审批裁量权;严格落实有权必有责、以责控权,所有的权力事项都有对应的追责情形,健全责任追究,加强对审批事项的监督检查。对基层海关不按照监管执法的基本制度、业务流程和工作规范开展审批的,坚决进行执纪问责,限时整改。主动接受监督,发放《申请人满意度评价表》,定期召开申请人评议会,邀请企业和群众代表,及时听取意见建议,不断改进审批执法工作。
优化服务效能 创造良好环境
石家庄海关以行政审批受理“一个窗口”为切入点,以服务受理零推诿、服务方式零距离、服务质量零差错、服务结果零投诉为新标准,努力打造“阳光窗口”、“便民窗口”和“品牌窗口”。在2015年实现两个“全覆盖”,即在全部13个基层一线设立15个实体行政审批受理“一个窗口”后,自2016年1月1日起,行政审批网上办理平台正式上线应用,网上办理时限、流程和现场办理保持一致,办事企业和群众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自由选择,真正实现了实体大厅向网上大厅转变。2016年该关通过“一个窗口”共办理行政审批事项436项,实现“一个窗口对外、一站式审批、一条龙服务”,切实做到“让数据多跑路,让企业少跑路”。
本文来源:海关总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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