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该政策主要涉及到苏州政府对创新创业的支持,并予以奖励。政策显示,在苏州注册的跨境电商平台,开展跨境O2O展示的实体企业,按平台服务费用的50%给予奖励;对年度跨境电商实绩达到500万元人民币的企业,市政府按照年度海关实际放行的包裹数量给予2元人民币/个的奖励,最高不超过20万元。
对在苏州注册的跨境电商平台上开展业务,且年度跨境电商实绩达到1000万元人民币的企业,按照实际产生的跨境电商物流费用不超过10%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20万元。此外,为支持做大做强,苏州对年度跨境电商实绩首次达到5000万元、1亿元、2亿元人民币的分别给予30万、60万(含前档)、100万人民币(含前档)的奖励。
政策还表明,苏州市政府加快跨境电商平台建设,还公布了支持第三方平台发展的奖励政策。如鼓励跨境电商平台为外贸企业开展跨境电子商务提供服务,对年跨境电商实绩超过6亿元人民币的平台,按照当年度新入驻有跨境电商实绩的企业每家2万元人民币给予平台资金奖励,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本文来源:亿邦动力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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