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海关阳光普法“1+1”
时间: 2011-12-07
“从进企业大门到执法结束,工作前后不到四十分钟,核查的同时还‘以案讲法’,海关的服务真好,效率真高!”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王经理对进行核查的汕头海关关员竖起了大拇指。据了解,连日来,汕头海关隶属的澄海海关将年底执法活动结合普法宣传同时进行,受到了企业的广泛好评。
澄海海关推出阳光普法“11”服务新举措,该举措规定:每一次的下厂执法活动都需要结合企业的规模、特点及涉及的海关业务开展一次“量身送法”活动。阳光普法“11”旨在推进海关执法阳光化,接受社会的监督;同时提高企业对国家法规、政策的了解,合理安排生产、销售,提高企业管理效能,企业普遍反映这样的普法活动既有针对性,又有指导性。
为了做好每一次的下厂普法,澄海海关特别成立了一支以业务骨干为主体的兼职法制宣传队伍,立足于不同业务线条特点,积极向企业宣传海关法律法规及海关管理相对人依法享有的各项权利。“过去,我们关区部分企业因为不了解国家的一些法规政策,吃过大亏。”澄海海关监管科科长说,“今年9月,汕头一家企业因为不懂海关知识产权保护,申报出口一批涉嫌侵犯某商标权的卤钨灯被我关依法扣留。这种因为‘不懂法而未守法’的企业不仅影响自身的良好信誉,还造成了一定的经济损失。”鉴于此,澄海海关在普法过程中,有意识的将海关知识产权保护作为普法重点。据海关人士介绍,知识产权权利人在海关进行备案,有助于海关在日常监管过程中发现侵权嫌疑货物并主动予以扣留,使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及时的保护。经过海关几年来大力的普法宣传,许多权利人已逐步提高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识,办理了相关的备案登记,有效维护了自身的经济利益。
(本文来源:海关总署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