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优惠原产地政策助江门企业赢得商机
时间: 2010-11-02

江门海关统计显示,今年1至9月江门海关辖区内企业在与东盟、港澳等地优惠贸易协定项下受惠货物进口总值达到1.02亿美元,比去年同期增长95.20%,享受税款优惠7242.65万元人民币,同比增长98.91%;实征税款1.23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88.57%。


今年以来,江门海关优惠贸易协定项下受惠货物进口呈逐月递增态势。9月份,进口货物享受税款优惠已超过1千万元,同比增长85.73%。为支持和帮助企业用好原产地优惠政策,进一步提高市场竞争力,江门海关积极采取了许多有效措施:举办专题讲座,详细解读原产地规则、进口通关程序、出口享受协定税率等企业关注的热点问题,面对面解答企业疑问;主动加强与企业的沟通联系,指导企业及时解决办理《未再加工证明》、提交特惠联运提单等问题;开辟“专门通道”,对优惠贸易协定项下进口货物给予优先办理通关手续,使守法企业不仅享受了税收优惠还享受了便捷的通关服务。


江门市三七电池实业有限公司是一家专业生产、销售电池产品的中外合资企业。公司9月从秘鲁进口的锌锭就享受了税款优惠达88.42万元。外贸部的业务员余秀梅高兴地说:“我们从秘鲁进口的锌锭享受了‘零关税’通关,生产成本大大降低,使我们的商品更具竞争力,为我们赢得了更多的‘商机’。江门海关给予的政策支持对我们企业发展提供了很大的帮助。”

来源:海关总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