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副部长:调整政策不是取消加工贸易
时间: 2007-07-27
经国务院批准,商务部、海关总署近日联合发布公告,公布新一批加工贸易限制类目录。商务部明确表示,此次加工贸易限制类商品政策调整的主要目的是为了优化我国出口商品结构,推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实现外贸增长方式的转变。
   商务部副部长魏建国表示调整政策不是要取消加工贸易,而恰恰是为了更好地发展加工贸易。
   禁止和限制“两高一资”产品及加工水平低的产品加工贸易,完善准入管理,推进加工贸易梯度转移,是落实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举措,有利于缓解当前能源紧张、环境问题突出和资源相对短缺等矛盾,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要求,有助于我们抓住全球资本重组、产业转移的机遇,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加工贸易转型升级,有助于提高中西部地区对内对外开放水平,实现我国外贸进出口平衡发展。
   转型升级对我国加工贸易企业而言,既是压力,也是机遇。必须抓住机遇,向更高技术含量、更大增值环节和自主品牌发展,在全球化的国际竞争中占据先机。
   加工贸易转型升级至少有以下三方面的含义:一是要实现加工贸易产业和产品结构升级,提高加工贸易产品技术含量,提高关键零部件的加工制造能力;二是要优化加工贸易区域布局,引导加工贸易梯度转移,促进东、中、西部产业布局的合理调整;三是要引导加工贸易向产业链高端发展,由单纯加工向设计、研发、品牌、服务等内容延伸。
   运用政策手段促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具体将从三方面入手:一是完善加工贸易商品分类管理办法,动态调整加工贸易禁止类和限制类目录。二是稳步推进加工贸易梯度转移。三是完善加工贸易企业准入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