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调整对142项商品加征出口关税。其中重点是对80多种钢铁产品进一步加征5%至10%的出口关税,这些产品主要包括普碳钢线材、板材、型材和其他钢材产品,同时将去年已经征收出口关税的钢坯、钢锭、生铁等钢铁初级产品的税率由10%提高至15%。
同时,有209项进口商品实行较低的暂定税率。其中,煤炭、软木和燃料油等资源性产品的进口暂定税率为0至3%;排液泵、密封件、轴承及阀门用零件、空调和冰箱用压缩机及其零件、工程机械零件、照相机零件、电视机零件、摄录一体机镜头等关键零部件的进口暂定税率为2%至6%。
此外,部分涉及百姓生活的日用品也将实行较低的进口暂定税率,主要包括婴儿食品、厨房炊具、餐具、食品加工机、视力矫正镜片、建筑材料、装饰用陶瓷、家用电器等,其进口暂定税率为6%至17%。
相关文章 》》》
- 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07号(关于进一步调整水 ...
- 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06号(关于进口法国种禽 ...
- 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08号(关于公布2020 ...
- 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98号(关于发布《进出口石 ...
- 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02号(关于优化电池等进 ...
- 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185号(关于调整进出口货 ...
- 前7个月我国外贸进出口增长8.6%
- 中方对美国加征25%关税 160亿美元清单来了
- 美国与欧盟将致力于消除关税和贸易壁垒
- 美宣布对2000亿美元中国商品增税
- 今年5月我国对东盟进出口双双增长
- 海关总署关税征管有关负责人就对美关税反制措施实施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