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法制日报》报道10月9日,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与南宁海关在南宁举行《加强司法审判与海关行政执法协调配合备忘录》签字仪式。
据了解,从今年6月起,南宁海关有关部门与区高院的相关庭室经过多次研究和探讨,共同拟定了《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南宁海关关于加强司法审判与海关行政执法协调配合的备忘录》,双方围绕信息共享、学习交流、涉诉协调、执行协作、司法建议等方面,明确司法审判与海关行政执法协调配合的内容和要求,确立协作交流方式,指定联络沟通部门。
根据该《备忘录》,南宁海关和区高院将建立起更加紧密的协调配合机制,能有效地转变和丰富司法审判和行政执法协作方式,提升协调配合的层级和水平,通过密切配合、相互协作,在最大限度地发挥司法、行政各自职能的同时形成合力,最终形成司法审判和海关行政执法协调配合的长效机制。
来源:海关总署
相关文章 》》》
- 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07号(关于进一步调整水 ...
- 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06号(关于进口法国种禽 ...
- 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08号(关于公布2020 ...
- 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公告2020年第105号(关于 ...
- 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公告2020年第104号(关于 ...
- 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03号(对检出新冠病毒核 ...
- 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00号(关于中国与印度尼 ...
- 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01号(关于进口赞比亚鲜 ...
- 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98号(关于发布《进出口石 ...
- 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02号(关于优化电池等进 ...
- 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185号(关于调整进出口货 ...
- 新海关 新速度 杭州海关全力保障机构改革后首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