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海关:区域通关监管为企业谋实惠
时间: 2006-05-18
近日,新港海关区域通关专门窗口的关员仅用不到5分钟的时间,就为青海盐湖工业集团有限公司自意大利进口的一套氢氧化钾蒸发浓缩制片装置,办结了海关手续。该票货物的顺利通关,标志着内陆9个省区企业的“属地申报,口岸验放”区域通关货物全部在天津口岸区域通关窗口完成通关,天津口岸与内陆企业跨关区通关合作迈出了可喜的一步。

笔者从天津海关了解到,天津海关在天津航运中心设立了专门的区域通关窗口,腹地海关专门派员进驻开展区域通关业务,做到“一次申报、一次查验、一次放行”,即“属地申报,口岸验放”,真正做到将港口功能延伸到内地。这在全国海关系统内尚属首创。此举改变了海关之间繁杂的转关作业模式,进一步优化了海关作业流程,提高了进出口货物的通关效率,有效降低了企业的成本,同时打破地区间现有的关区限制,最大限度地整合港口资源,保障了物畅其流,促进了区域经济的共同发展。

天津海关启用专门区域通关窗口以来,“属地报关,口岸验放”区域通关监管新模式受到企业好评,为内陆企业带来了实惠。

一方面,降低了企业进出口货物运输成本、减少了货物在口岸堆放、储存的费用以及节省了企业人力资源和差旅费用。以兰州金川集团有限公司为例,该公司进口的主要货物为矿砂,选择区域通关后,用海关监管车辆从天津到兰州运输一个20呎的集装箱就可节省运输费用6000元左右,40呎的集装箱可节省8000元。

另一方面,大大节省了企业通关时间。企业采用“属地申报、口岸验放”,可以直接在属地海关进行报关,海关电子放行后在口岸提货,避免了过去要安排人力在属地与口岸之间奔波的现象,提高了进出口物流运转效率,缩短了通关时间。据太原双喜轮胎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统计,货物从太原转关至天津口岸出口,一般需要一周甚至更长时间,而采用区域通关模式企业从申报到货物放行一般只需5小时即可完成。

到目前为止,区域通关窗口已放行进出口报关单251票,货值12381.11万美元,货重135023.74吨。其中放行北京海关进口报关单38票,货值2004.76万美元,货重10519.00吨;放行9个内陆海关区域通关进出口报关单213票,其中进口70票,货值9961.87万美元,货重122527.86吨;出口143票,货值414.47万美元,货重1976.89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