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路出口澳门货物在拱北海关启用“绿色关锁”
时间: 2010-03-30

3月26日上午,随着轻轻的“咔”一声,编号为“D68000”的绿色关锁被拱北海关关员卢映薇扣上。被施封了绿色关锁的车辆“粤ZAQ35澳”满载着快件商品,从拱北海关快件监管中心启运,经过横琴口岸转关运往澳门。

这是拱北海关办理的第一批施封“绿色关锁”的转关出口货物,也是继2009年年底与澳门海关实行查验结果参考互认模式后,首次将参考互认范围扩大到陆路转关出口至澳门的货物。

该批货物由珠海市一家国际货运代理公司申报,出口商品为棉杉、开瓶器等快件物品,共198件,重量2569公斤,价值人民币16.8万元。拱北海关快件监管中心对货物进行了X光机检,查验情况正常,关员在出境载货清单上做出相应的批注,写明“绿色关锁”字样,并为运输车辆施封绿色关锁。

该国际货运公司报关人员告诉笔者,他在报关过程中刚刚了解到绿色关锁的情况,没想到自己的货物“拔得头筹”。快件经营注重时效,该公司承诺的快递服务是在一日内送达,将来最快的则会以小时来计算。“绿色关锁货物运抵澳门后,澳门海关不再查验,为我们争取了更多的时间,货物可以更早送到客户手上。”

据悉,根据海关总署广东分署的统一安排,从3月26日起,拱北海关启动对陆路转关出口到澳门货物的查验结果参考互认工作。出口转关至澳门的货物,如查验正常,拱北海关施加绿色关锁,并在单证上作出对应批注和签章。货物运抵澳门,承运人向澳门海关提交相关查验资料,澳方参考内地海关查验结果,核对关锁施封状况后,即予以办理放行手续,而不再实施查验。


来源:广东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