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媒:台湾须以电子商务促进出口
时间: 2015-10-12
  台湾《经济日报》日前社论称,台湾9月出口再度衰退,已经是连八衰,当局的提振措施已捉襟见肘,全民全力推动电子商务,是有效且可行方案。近年来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已经成为现代商业的必备工具。任何商品只要具有优良的性价比,透过电子商务平台,就可以一夕爆红,成为炙手可热的商品。
  文章摘编如下:
  以电子商务为主的虚拟零售,目前在所有零售的全球占比约为5%,估计十年后的2025年可以快速提升到20%,增速极为惊人。
  拜大陆后发先至之赐,亚太区电子商务之发展更为迅速,今年会以33%的成长率大幅超越全球成长率15.6%,并将以全球占比三分之一超越北美,成为全球电子商务之首要地区;未来几年,亚太区每年还是会以25%的高成长率扩张。台湾电商的营业额近年皆以两位数的成长率扶摇直上,若包含B2C(企业对顾客)和B2B(企业对企业)的营业额,去年已经达到新台币8,909亿元,今年可望成为新的“兆元产业”。
  台当局当然极重视这种发展趋势,“行政院”成立了“电子商务发展指导小组”,致力推动将新兴科技应用于电子商务、协助业者前进大陆与东盟市场、鼓励观光客网购台湾商品等措施。第三方支付法也已经上路,解决了电子商务的支付问题。以台湾手机的普遍程度,加上手机购物比例之高,电子商务在可预见的未来在台湾仍然会大幅成长。
  然而,我们观察到一种现象,也就是能够建立或参与网络销售的企业,迄今仅有4.5万家,若以全台130万家企业来看,这代表着仅有3.5%的企业有能力利用电子商务进行销售,这仍然是一个相对偏低的比例。一个现代社会的公民,在使用计算机或上网的能力上存有巨大的差异,经常被称为“数字落差(Digital Divide)”。
  那么一家企业是否具备建构网站,或利用网络平台开店的能力,就可以被视为“电子商务落差(E-commerce Divide)”。很快地,我们将看到国际竞争力评比中,会以一个国家或地区电商数目占企业数的比例,做为衡量该地企业国际竞争力的重要指标。
  不止是国际竞争力指标,它很快就会是一个现代企业的存活能力指标。一般认为农业是没落的夕阳产业,但日前联合报报道,花莲玉里的稻农已经规划在今年阿里巴巴集团的“双十一”光棍节活动上,以B2C的跨境电商模式,直接销售台湾米到大陆消费者手中,直接造福40多位农民和他们的500公顷农地。而在此之前,八年来他们已经和网购平台合作,以自我品牌销售了近新台币2亿元的稻米。
  如果这个模式可以成功地推广,那么台湾优秀的农民,以及众多的制造及服务业者,何惧于“两岸服务(或货物)贸易协议”等其实是有助于台湾整体出口的外来竞争呢?而经常出现的“菜金菜土”现象,也可以藉由电子商务让广大的岛内外消费者,以迅速的网购消费反应,来化解农民收入巨幅波动的痛苦了。
  遗憾的是,当局尚未将这个议题提升到“全民运动”的层次,让“行政院”的决心展现在相关部会的施政计划上,所有的相关计划都只能示范性地嘉惠于极有限的样板企业。
  在促进出口的措施中,必须增加“全面提升企业电子商务能力”,并作为施政主轴来全力推动。


                                            来源: 中国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