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边境居民免税额升至8000元
时间: 2010-12-02

修改后的《边民互市贸易管理办法》规定,边境地区居民通过互市贸易进口的生活用品,每人每日价值在人民币8000元以下的,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税。

海关总署11月30日发布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修改后的《边民互市贸易管理办法》规定,边境地区居民通过互市贸易进口的生活用品,每人每日价值在人民币8000元以下的,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税。记者致电海关总署后得知,备受关注的iPad属于20项全额征税验放产品,今后仍将被征税。

修改前的《边民互市贸易管理办法》规定,边境地区居民每人每日从边境口岸或从边民互市贸易区(点)内带进的物品,价值在人民币1000元以下的,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税。

对外经贸大学WTO研究院副院长屠新全认为,此次修订将便利边民通关,“是一个很好的开始”,未来可能会进一步放宽对入境旅客行李物品的管理,做到“尽量宽松,适当收税”。

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国际市场研究部副主任白明认为,经济发展使资金购买力发生了变化,而随着跨境旅游人数增加,对个人携带物品征收过高关税会影响跨境旅游人数,海关总署此次修订是“与时俱进”。

屠新全同时指出,港澳台不属于边境贸易范围,依然适用原有中国籍旅客行李物品的管理规定,前往三地旅游购物仍应注意购买总额。

来源:海关总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