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河源日报》报道近日,河源海关召开政策宣讲会,对相关政策修改条文进行了解读,并现场解答了企业就分类管理、外发加工等方面提出的问题。23家开展外发加工业务的企业负责人参加宣讲会。
宣讲会重点讲解了两个方面内容。一方面是加工贸易货物监管办法有部分变动。于2010年12月5日起施行的《海关总署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加工贸易货物监管办法>的决定(二)》规定,对加工贸易货物的监管办法进行了4项修改,有助于进一步规范加工贸易有关业务的开展。另一方面是守法程度将成为海关对企业进行分类管理的重要标准。将于2011年1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分类管理办法》主要在管理类别设定、调整条件方面作了明显变更。一是高类别企业设定条件更强调企业的守法程度,体现“守法便利,违法惩戒”的原则;二是设定条件较以往宽松;三是调整条件更加合理化。
来源:海关总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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