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恢复征税30周年大事记
时间: 2010-12-03

1980年1月1日,海关恢复征税。
1981年2月10日,保税仓库监管制度在全国推行。
1985年3月1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税则》实施。
1986年9月30日,《征税管理办法》公布实施。
1988年8月9日,中国成为《关于简化和协调海关制度的国际公约》缔约国。
1992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税则》和《海关统计商品目录》采用国际通用的《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
1997年3月25日,国务院发布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和反补贴条例》。
2001年6月,“关税分析监控系统”开发应用。
2002年12月,“税款网上支付系统”开发应用。
2003年10月29日,国务院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1992年3月18日国务院修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同时废止。
2005年1月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货物征税管理办法》发布。
2005年4月,海关总署作出构筑综合治税大格局的重大决策。
2005年9月,“网上支付银行担保系统”开发应用。
2010年10月14日,海关当年税收突破10000亿大关。

来源:海关总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