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域出口商品通关单直通放行协议昨日在杭州签署。这意味着从明年起,全省所有的出口商品凭借产地检验的通关单,就可以直接在全省各口岸通关放行。口岸部门的这一创新举措将为全省出口企业节约大量的出口时间和成本。国家质检总局副局长魏传忠、浙江省副省长龚正及宁波检验检疫局、浙江检验检疫局、宁波海关、杭州海关负责人参加了仪式。
据了解,在传统的口岸通关模式下,出口商品必须首先在产地由产地检验检疫部门检验,随后到口岸检验检疫部门进行查验。口岸检验检疫部门出具通关单后,出口企业才能到口岸海关申请通关放行。随着检验检疫部门把关能力的提升和国际市场竞争的日趋激烈,缩减口岸通关环节、加快出口通关速度的呼声日益强烈。
去年底,宁波检验检疫局率先提议创新通关模式,实行直通放行。经过杭州、宁波两大口岸诸多部门的共同协商,口岸直通放行模式最终成为现实。据介绍,直通放行的新模式“砍”掉了口岸查验的环节,出口商品通过产地检验检疫部门的检验后,报关地海关就能直接凭借产地检验检疫部门的通关单放行货物。这样一来,全省两大口岸通过政策创新就成为了一个口岸。据悉,浙江是全国继广东之后第二个实行口岸直通放行模式的省份。
龚正在讲话中说,“浙江省域出口商品通关单直通放行”机制是根据浙江当前的出口实际,站在历史和全局的高度推出的创新举措,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符合浙江省委省政府“保增长、抓转型、重民生、促稳定”的总体部署,也符合广大出口企业的迫切需要。
今年1-10月,全省出口货物(宁波以外)在宁波口岸出口查验逾38万批,货值近125亿美元。实施直通放行后,这些货物在宁波口岸无需再通过检验检疫部门的口岸查验就可直接在宁波海关通关,出口将进一步提速。据宁波检验检疫局测算,实行口岸直通放行模式后,每一笔出口货物一般可以减少两天的通关时间。另外,还能节省口岸吊箱、仓储等占用费,一个集装箱大约可以节约500元人民币,一年可为全省相关进出口企业节省费用约2.75亿元。
来源:中国宁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