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海关:紧密“关邮合作”促邮政企业良性发展
时间: 2009-11-24

近年来,沈阳海关积极加强“关邮合作”,不断挖掘自身潜力,深化合作内涵,建立健全联系配合机制,努力实现海关有效监管与邮政企业良性发展“双赢”。

据沈阳海关驻邮局办事处主任赵新国介绍,“邮递物品通关系统”通过对出口邮件进行提前申报,将邮件的物流与信息流分开,由邮政公司派专人将邮件信息(包括包裹单号、收寄件人姓名地址、申报物品名称、数量、重量、运费)进行预录入。海关通过分析先期录入的信息,在现场查验之前全面掌握监管邮件情况,在系统中设置风险参数,明确查验重点,下达查验指令。


辽宁省邮政速递物流公司杨昕副总经理深有感触地告诉笔者:“沈阳海关与辽宁省邮政公司联合开发的邮递物品通关系统,减轻了海关现场查验、手工操作的监管压力,将验关时间缩短了50%,进一步提高了出境邮政快件的通关速度,为中国邮政‘EMS国际承诺服务’提供重要保障。”(“EMS国际承诺服务”是指中国邮政与指定国家、地区互寄的EMS邮件全程限时,因邮政原因造成实际投送时间超过承诺时限的邮件,用户可以要求返还已交付的邮件资费)。


沈阳海关驻邮局办事处肩负着对沈阳邮区(沈阳、辽阳、抚顺、鞍山、本溪、铁岭)进出境邮递物品、印刷品、音像制品、快递邮件的查验、通关、转关任务和黑龙江、吉林、辽宁省其他城市的邮件转关监管任务,年均监管量在200万件以上,2008年该关监管进出境普通邮件26.28万件、印刷品音像制品136万件、进出境快件51.86万件。


随着邮政业务的不断发展,原有彼此独立的普通邮件监管场地和快件监管现场无法满足海关查验工作的实际需要,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邮递物品的通关效率。基于上述情况,为进一步提高海关监管效能,提升查验通关效率,沈阳海关根据海关总署对监管场地的设置要求和监管工作实际需要,与辽宁省邮政公司达成一致意见,将沈阳市邮政速递公司所属国际特快分拣场地与沈阳邮区中心局所属国际普邮分拣场地进行整合。经过双方近一年的共同努力,已建成面积达1344平方米的新监管现场,其中专设168平方米海关封闭作业区,实现了海关监管场地的集中管理,有效利用了海关监管资源和人力资源,提高了监管场地综合利用水平,加快了邮递物品通关速度。



为支持辽宁邮政事业发展,沈阳海关坚决贯彻落实《海关总署与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辽宁经济发展和对外开放合作备忘录》的工作要求,与辽宁省邮政公司于2009年8月签订《沈阳海关与辽宁省邮政公司加强邮政快件监管的合作备忘录》。根据备忘录要求,双方明确了各自责任与义务,建立了良好的协调、沟通配合机制,并定期召开工作交流会议,互相通报工作情况、解决研究存在问题,为双方打下一个坚实合作平台。


在海关与邮政共同发展的历程中,沈阳海关驻邮局办事处获得全国海关先进集体5次、全国扫黄打非先进集体2次、省扫黄打非先进集体3次,多次获得三八红旗先进集体和青年文明号等荣誉称号。在海关的大力支持下,邮政企业业务收入大幅增加,沈阳速递物流公司也确立了东北三省物流中心局的地位。今后双方将在保持良好经验与传统同时,进一步实现资源共享、加大合作力度、深度,共同促进辽宁老工业基地经济腾飞。

来源:海关总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