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海关提醒:定牌加工前应获得合法授权
时间: 2008-04-25
知识产权问题一直是广交会主办方重点关注的焦点之一,不少企业就因认识不清而在展会期间被投诉。据海关统计,2007年广东海关查获的1662宗涉嫌侵权的案件中,有877宗是因定牌加工引起的,占到总数的53%。
据海关介绍,定牌加工是广东省对外贸易的一种重要形式,目前一些企业对定牌加工侵权问题还有不正确的认识。例如有的企业认为定牌加工货物不在国内市场销售,不存在侵权的可能。还有一些企业认为,委托加工方已经在境外合法获得商标权,不管该商标是否已被其他企业或个人在国内注册,都可以接受委托进行生产。但实际上,这些都不符合我国现有的知识产权保护法律制度,应当引起国内加工企业的高度重视。

广东海关人士表示,知识产权具有地域性特征,归根结底它是根据本国法律制度产生、在本国领域内发生效力。是否构成商标侵权主要看是否符合商标法规定的侵权要件,而定牌加工产品在国内销售与否并不是法定的构成侵权必要要件,因此,定牌加工产品不在国内市场销售并不意味着不可能构成商标侵权。

他提醒定牌加工企业,在接受委托加工时一定要注意其中的知识产权问题,尤其是接受大宗订单的企业,只有在获得了明确的、合法的授权之后才能进行加工生产,否则极可能因为侵权而被追究法律责任,遭受不应有的重大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