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正式批准设立邢台海关
时间: 2009-10-09

9月30日,历经市委、市政府和全市相关部门以及社会各界人士两年的努力,全市人民翘首企盼的邢台海关正式得到国务院批准。这是本市外向型经济发展一个新的重要里程碑,也是全市人民经济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在新中国成立60周年的喜庆日子里,邢台海关的设立更具有划时代的历史纪念意义。

设立邢台海关备受社会各界关注,这是市委、市政府的一项重要战略举措,也是市政府工作报告明确的一项主要目标任务。从2007年10月本市正式启动海关设立申报工作以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亲历亲为,多次组织召开座谈会、协调会,进行详尽的研讨、规划、论证。市政府主管领导带领市商务局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多次进京跑办,积极向省政府主管领导汇报情况,协调石家庄海关进行工作沟通,争得了国务院和省政府相关领导及部门的大力支持。一次次争取,一步步努力,在各级各部门的关心支持下,历经两年不懈奋斗,邢台海关得到国务院的正式批准。

邢台海关的设立,将进一步完善邢台城市现代功能,提升邢台整体形象,吸引更多的国内外企业来本市投资落户;将进一步优化本市对外贸易和物流业发展环境,为邢台和周边地区外经贸企业提供业务便利,对降低外向型企业运营成本,增加地区财政收入,助推本市外向型经济发展发挥重要作用。邢台海关的设立,架起了一座沟通世界的桥梁,为邢台全面参与国际分工协作、融入世界经济圈提供了更加广阔的舞台。

来源:邢台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