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筹备贯彻落实《海关关务公开办法》
时间: 2008-03-28
北京东长安街海关总署大楼一侧的办公室里,工作人员正在忙活安装电话、电脑、传真机、复印机等。再过几天,这里就要作为专门受理咨询的办公室正式“开张”了。

   在中国海关门户网站办公室,各种与进出口有关问题源源不断地通过“中国海关网上服务大厅”汇集到这里。在做登记后,这些问题将送到相应的部门限时答复,及时反馈。

   从今年5月1日起,《海关关务公开办法》将与《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同步实施,目前各项准备工作正在紧锣密鼓地进行中。

   笔者从3月20日召开的全国海关关务(警务)公开工作会议上获悉,海关正在加快编制完成关务(警务)公开指南和关务(警务)公开目录,并着手建立健全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关务(警务)公开评议制度、关务(警务)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和保密审查制度等,切实提高关务(警务)公开规范化水平。

   海关还将充分发挥信息化技术的基础性、先导性作用,不断创新关务(警务)公开的方式,切实提高公众获得海关信息服务的便利程度。按照“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的要求,进一步优化“中国海关网上服务大厅”的各项功能,并充分发挥电子海关、电子总署和电子口岸的支撑作用,加大资源整合力度,尽可能地满足公众的各类合理需求。

   2007年,上海海关被全国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评选为全国政务公开工作先进单位。海关总署同时评选出了拱北海关等5个先进单位、中国电子口岸网站等5个先进网站和首都机场海关旅检处等10个基层示范点。海关将大力推广这些典型经验,通过典型引路带动整体工作。

   据了解,海关系统是较早开展政务公开的国家机关之一。目前建立健全了“总署统一指挥、直属海关组织实施、隶属海关具体落实”的全国海关三级关务(警务)公开工作组织领导体系,落实组织机构和强化责任分工,关务(警务)公开工作开始由静态的信息公开向动态的权力运行公开转变、由单纯的监督向海关执法基本制度运行的转变。全国大部分海关已初步建立起较为规范的关务(警务)公开工作规章制度及考核评价体系。

   海关加大科技、资金投入,创新公开形式,丰富公开内容,进一步体现了关务(警务)公开的多样性、时效性。尤其是依托信息技术,拓展关务(警务)公开工作领域。经过几年的努力,海关网站浏览量、业务办理量不断加大,公众利用海关门户网站可以办理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通关查询、业务咨询、举报投诉等事项,为企业节省了办事时间、提供了方便,拉近了海关与企业的距离。一些海关根据本关区工作特点,紧跟国家区域经济政策调整,开展了卓有成效并富有本地区特色的关务(警务)公开工作。许多海关采取送服务上门、政策宣讲会、免费业务培训、关长接待日、一站式服务等关务(警务)公开形式,借助新闻媒体平台,主动展现自己,关务(警务)公开工作效能和社会影响逐渐扩大,受到了广大企业和有关地方政府的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