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加工贸易为何增速如此迅猛?带着这样的疑问,笔者走访了烟台海关。“这主要得益于烟台海关与烟台市外经贸局建立的加工贸易‘关贸审批配合机制’”,烟台海关加工贸易监管处处长李金华如此回答。
李处长所讲的“关贸配合审批机制”,源于去年以来烟台海关与烟台市外经贸局联合制定的《烟台海关与烟台市外经贸局加工贸易监管工作联系配合办法》,此办法明确了海关与外经贸部门的职责及联系配合的内容和方式。外经贸部门作为加工贸易合同审批主管单位,主要责任是按照“优化存量、控制增量、规范经营、提高水平”的指导原则,严格审核加工贸易合同,从政策角度决定是否允许企业开展某一加工贸易业务,同时严格核定加工企业生产能力和经营状况,严防“三无”企业开展加工贸易;海关负责加工贸易货物从备案进口、加工到出口核销的全程监管。
在《联系配合办法》实施以前,外经贸部门和海关联席渠道不畅,有时甚至出现工作的前后脱节。比如,对初次备案加工贸易合同的企业,外经贸主管部门负责核定企业的生产能力,但在实际运作中,外经贸部门掌握的尺度往往与海关不一致,海关对其出具的加工能力证明还要再次核定,从而造成重复作业、效率低下、企业负担重等问题。《办法》实行以来,烟台海关与外经贸部门统一企业验核尺度,将前期验厂职责全部交付外经贸部门。外经贸部门在严格查验加工企业生产能力和经营状况的基础上,签发《加工贸易企业经营状况及生产能力证明》,并签注验厂意见。烟台海关根据外经贸部门签发的批准文件受理加工贸易备案,不再重复前期验厂。
“‘关贸配合审批机制’的实施,使海关将更多精力放在商品归类、单耗审核上,保证了有效监管;同时又减轻了企业的负担,实现了高效运作”。李金华对上述做法如此评价。
烟台海关与烟台市外经贸局定期召开联席会议是“关贸配合审批机制”的另一项重要内容。会议由双方及企业的代表参加,共同研究解决加工贸易存在的问题,分析加工贸易业务发展趋势,制定和采取相应的措施和对策。去年以来,先后推出了《烟台海关支持加工贸易发展的十项措施》、《烟台海关支持开发区外经贸发展的六项措施》等多项举措,为企业提供从备案到核销的全程跟踪服务,受到了社会各界,尤其是加工贸易企业的一致好评。同时,“关贸配合审批机制”还要求烟台海关和辖区内各级外经贸部门选派得力人员担任关贸信息联络员,及时了解企业需求,通报有关情况,充分发挥关贸监管合力。
“这种机制大幅度提高了加工贸易审批效率,降低了企业运营成本”,说起“关贸审批配合机制”,一直致力于推动烟台市加工贸易工作的烟台市外经贸局助理调研员王洪斌赞不绝口,“它深受企业的欢迎,为烟台加工贸易的迅猛发展铺平了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