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保护伞”助力“自主品牌”海外扬帆
时间: 2010-10-26

日前,天津海关通过风险分析手段,成功查获一起申报出口摩托车零件侵犯“自主品牌”知识产权案件。


当时,天津海关在对一票天津一家公司申报出口摩托车零件的报关单进行审核时,根据风险提示果断对其下达查验指令。查验关员开箱后发现,箱内货物是印有“JINCHENG”商标的摩托车转向灯4000个、大灯1000个、仪表2039个,而其货主却不能提供该批货物使用“JINCHENG”商标的合法证明。经进一步与“JINCHENG”商标权利人金城集团有限公司联系,得知该批货物擅自使用“JINCHENG”商标,属侵权货物,天津海关依法予以扣留并根据《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的规定做进一步处理。


据了解,金城集团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金城摩托车及零部件的生产商,年进出口额1.6亿美元。而今年以来,天津海关接连查获了4起涉嫌侵犯该公司产品知识产权的案件,查获涉嫌侵权摩托车零部件近16万件。公司总经理焦裕松说:“海关撑起的这个保护伞,对于企业通过自主创新走出困境,抢占市场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针对天津口岸货物进出口量大,种类繁多的情况,天津海关把加大自主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力度,支持自主创新能力的提高作为一项重点工作任务。天津海关法规处处长张志丛介绍:“我们通过健全制度,加强培训,加大对自主知识产权侵权货物的查处力度;深化自主知识产权保护宣传与服务,提高企业维权意识;密切与权利人的合作,形成打击侵权假冒产品合力等措施保护自主品牌。”据统计,今年以来天津海关共查获侵犯自主知识产权案件30件,查扣侵权货物308万件。有效保护了“金城”、“钻石”、“李宁”、“纳爱斯”等国内知名自主品牌商标持有人的权益。

来源:海关总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