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币结算试点方案仍在会商 出台日期未定
时间: 2009-05-27

距国务院决定在上海和广东四市开展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已近50天,其试点实施细则目前仍在各部委磋商过程中,具体出台日期仍无法确定。

交通银行首席经济学家连平26日表示,针对实施细则中的具体问题,有关部门还有部分意见需要继续讨论,至于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推出的时间则难以预料。而一旦实施细则出台,实际业务实施过程应该会比较顺利。

会商制定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实施细则,涉及到央行、外汇管理局、税务总局、海关总署、银监会等部门,内容囊括了国内外人民币清算安排等诸多问题,相关部门还要考虑试点启动后对外汇管理等产生的影响。据了解,总之,随着试点启动,一些原有的监管限制亟须突破。

连平预计,在人民币结算业务实行初期,业务量、实施范围应该都比较小,“初期的象征意义更大一些”。他说,问题在于具体实施方案能否有效地把需求激发出来。

不过业内部分人士担心,在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业务推行后,由于人民币现处于升值状态,很可能当中国企业进行出口业务时,外方仍偏向支付外汇,而仅仅愿意用人民币进行进口业务的结算,结果是容易导致人民币大量流出、而外汇储备继续增加。

针对上述担心,连平表示,在人民币结算试点方案制定以前,有关部门也曾考虑过,出现上述情况的可能性也确实较大。不过连平认为,随着人民币的升值,将有更多的境外投资者愿意用人民币进行投资,这样形成的趋势是“人民币作为贸易资金从经常项目下流出去,再从资本项目下流回来”,最终有利于树立人民币在国际货币体系中的重要地位。

4月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在上海市和广东省广州、深圳、珠海、东莞四城市推行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业务。据业内人士估计,首批试点银行应以中资银行为主,部分外资银行人士表示他们亦会继续努力争取。

(来源:南方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