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多措并举加强节约型海关建设
时间: 2008-07-23

为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降低海关行政成本,以实际行动支持抗震救灾和灾区重建工作,海关总署最近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节约型海关建设的通知》(署财发〔2008〕241号),对切实加强节约型海关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建设节约型海关工作的领导。各海关单位要把加强节约型海关建设工作摆在突出位置,主要负责人要亲自部署,把建设节约型海关与加强海关内部管理、节减经费开支有机结合起来,贯穿到海关工作各个环节,努力将节约型海关建设工作抓出成效,落到实处。
二、大力开展建设节约型海关宣传教育工作。各海关单位要积极响应总署党组的号召,在海关各级组织和所有干部职工中开展建设节约型海关宣传教育活动,切实增强艰苦奋斗、勤俭节约意识,努力在海关系统形成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精打细算、勤俭办事的良好风尚,使节约资源成为海关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自觉行动。
三、积极贯彻落实中央有关要求,确保年度公用经费开支压缩5%以上。一是要对日常用电、用水、用纸等实行严格管理,努力节约每一度电、每一滴水、每一张纸和每一分钱。合理设置空调温度,养成随手关灯习惯,尽量减少电梯使用;加强对用水设备的日常维护管理,采用节水型产品及其他节水办法;从严从紧配置办公设备,提高计算机、复印机等办公设备的利用率;继续推行政务办公无纸化和网络化,减少机关办文过程中的财力、物力耗费,强化对消耗性办公用品的管理,提高资源利用率。二是按照有关规定管理和使用公车,实行车辆定点定车加油、维修和保养,努力降低公务用车油耗。三是进一步规范差旅费管理,从严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海关人员出差和会议培训应尽量安排在海关招待所或培训基地。四是严格执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优先采购经国家认证的节约型设备或产品。
四、严格控制因公出国。严格执行《海关总署关于贯彻中央外办外交部〈关于控制因公出访团组等事项的通知〉的通知》(署合发〔2008〕222号)的规定,杜绝一般性考察和无实质性内容的出访,切实压缩因公出国(境)规模和前往热点国家(地区)的团组数量;严禁公务人员利用工作之便,变相公费出国旅游;切实强化因公出国(境)经费约束,严格控制预算规模。
五、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工作。接待对象需要安排住宿的,接待海关应按照规定标准在海关招待所、内部宾馆安排;接待对象的日常用餐一般安排在机关食堂,不得超标准安排用餐,提倡自助餐;严禁公款吃喝、游山玩水和高消费娱乐活动,海关工作人员在工作时间及工作日午餐不得饮酒,海关内部接待一律不准送礼品或土特产,迎送时不送鲜花;严禁海关工作人员接受企业安排(包括会员卡)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
六、大力压缩会议和大型活动。各海关单位要严格执行各项会议管理制度,大力改进会风,减少不必要的会议,对确需召开的会议要按照精简、高效、节约的原则,压缩会议时间,精简会议人员,充分发挥电视电话会议的优势,节约会议费用。
七、从严控制办公楼等楼堂馆所项目。未经批准的建设项目一律停建。对已经批准的基本建设项目,要严格按计划执行,不得自行扩大规模,擅自提高建设标准;电梯、空调等设备及各类建筑材料要选用高效、节能、环保的国产产品,严格执行《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建成后应进行建筑节能测评,不达标不得进行项目竣工验收。
八、严格控制内部发行的各类出版物和印刷品。系统内部刊物一般不印制纸本,各直属海关单位和隶属海关单位一律不办纸质刊物,改由电子形式上网发送,也不得滥印装祯精美的印刷品和宣传画册。

(来源:海关总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