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是我国改革开放三十周年纪念,也是加工贸易从无到有、蓬勃发展的三十年。加工贸易三十年的发展,逐步成为我国外向型经济的重要贸易方式,在扩大出口、利用外资、促进产业结构升级、解决就业等发面都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指出,“继续发展加工贸易,着力吸引跨国公司把更高技术水平、更大增值含量的加工制造环节和研发机构转移到我国,引导加工贸易转型升级。”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继续发展加工贸易,着重提高产业层次和加工深度,增强国内配套能力,促进国内产业升级”。对于海关而言,推动加工贸易转型升级首先是要实现海关管理的转型升级,其基本依托就是充分利用信息技术,通过海关管理的信息化实现企业高效运作和海关严密监管的有机统一。
自从2002年8月,全国第一本总署标准版联网监管E账册在上海海关生成后,联网监管如雨后春笋般在全国海关范围内茁壮成长。2005年9月,适应中小型加工贸易企业的全国第一本第二代标准版联网监管H2000电子手册也顺利在武汉海关生成。2008年2月,海关总署全面推广更为简便、更适用于中小型加工贸易企业的电子化手册。截至2008年11月底,上海海关共对130家企业实施了电子账册模式联网监管,对160余家企业实施了电子化手册管理。至此,适应不同层次企业需求的海关联网监管体系基本建立。
单耗管理作为加工贸易海关监管的基础和核心环节,在海关加工贸易监管工作中始终占据着重要地位。单耗管理水平因此也成为了衡量海关“保税监管能力”的重要指标之一。
当前,如何在联网监管这一新型的监管模式下加强单耗管理,以适应加工贸易产业升级和加强海关监管,成为了加工贸易管理的基础性和战略性课题。
一、对企业实施诚信管理
联网监管企业大多为海关管理AA、A类企业(至少是B类企业),企业内部有着比较完善的ERP、MRP等管理软件或者是有着对保税料件进行管理的经过多方认证的客户端软件(以下均简称为“ERP系统”)。企业从ERP系统中自动抓取原始BOM表向电子口岸申报,经过归并关系的归并,形成单耗关系并向海关申报备案。从整个BOM表采集、单耗形成的流程来说,完全实现了计算机的自动方式,同时,由于大型企业的ERP系统是个系统工程,要擅自改动BOM表从而形成虚假的单耗关系,会涉及整个企业的生产、财务、仓库管理等方方面面的管理。所以说,形成的单耗关系基本上是可信的。
有了强大的技术上的保证以及企业的诚信申报,因此绝大多数的第一代标准版联网监管企业能够享受到单耗自动备案的待遇,解决了以往纸质手册监管中经常遇到的“加强单耗审核和提高通关效率的矛盾”以及“单耗管理科技含量低与海关监管工作量大的矛盾”,为逐步建立企业单耗申报制度积累经验。
二、针对不同类型的企业,采用不同方式的单耗管理方式
目前,联网监管企业分为第一代标准版E账册企业和第二代标准版电子手册企业。从联网企业的生产工艺的角度,分为装配型、生产型和混合型三种。针对不同类型的联网企业,单耗管理的方式也没有统一的固定模式,但是总的原则仍然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加工贸易单耗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按加工贸易企业生产实际核定成品的加工单耗”。具体的单耗管理方式如下:
(一)第一代标准版E账册企业
1、装配型企业:单耗关系最晚在成品出口之前申报备案,单耗为净耗,损耗率为零。每批次成品出口前,若单耗发生变化,企业需要及时备案新的成品版本号。在每个核销周期结束后,结合对企业的停产盘库核销,以本周期内保税料件总的损耗量除以总的出口成品数量得出的核销周期内的总的损耗率,作为海关本期核销时结余数量调整的依据和下一期核销时的参考数据。
2、生产型企业:单耗关系最晚在成品出口之前申报备案,单耗为净耗,损耗率为零(或为工艺损耗率)。每批次成品出口前,若单损耗发生变化,企业需要及时备案新的成品版本号。当备案损耗率为零时,所有在生产时产生的工艺损耗统一在核销时报核并由海关按规定予以结余数量调整。当备案的损耗率为工艺损耗率时,损耗率的确定是以企业ERP系统的数据为基础,结合原先纸质手册备案单损耗进行确定。在每个核销周期结束后,结合对企业的停产盘库核销,以本周期内保税料件总的损耗量除以总的出口成品数量得出的核销周期内的总的损耗率,作为海关本期核销时结余数量调整的依据和下一期核销时的参考数据。
3、混合型企业:将上述两种方法结合生产实际灵活使用。
对“作为下一期核销时的参考数据”的理解,应当认为,随着企业对某一产品生产的成熟,总的损耗率应当稳定在一个合理的数值范围内,并且应该逐步降低,从而达到企业生产“利润最大化”的原则。因此,理论上来说,总的损耗率应该呈下降趋势。从上海海关对联网企业核销的实践来看,也基本上是符合这一特性的。
(二)第二代标准版电子手册企业
1、装配型企业:单耗关系最晚在成品出口之前申报备案,单耗为净耗,损耗为零。在电子手册报核时,企业可以将按照实际生产情况发生变化的加权平均净耗和损耗率(这两个数据由企业端“中小企业信息化管理系统”软件进行计算得出)进行报核申报,海关结合对企业的下厂核销,以电子手册保税料件总的耗用量和损耗量分别除以总的出口成品数量确定此手册的总的单耗和损耗率,并以此作为核销时的依据。
2、生产型企业:单耗关系最晚在成品出口之前申报备案,单耗为净耗,损耗率为工艺损耗。损耗率的确定是以企业ERP系统的数据为基础,结合原先纸质手册备案单损耗进行确定。在电子手册报核时,企业可以将发生变化的加权平均净耗和损耗率(这两个数据由企业端“中小企业信息化管理系统”软件进行计算得出)进行报核申报,海关结合对企业的下厂核销,以电子手册保税料件总的耗用量和损耗量分别除以总的出口成品数量确定此手册的总的单耗和损耗率,并以此作为核销时的依据。
3、混合型企业:将上述两种方法结合生产实际灵活使用。
上述单耗管理方式也并非一成不变,而是由海关在充分了解联网企业实际生产情况的基础上,实事求是的进行选用,也是上海海关在联网监管5年的发展过程中逐步摸索出来的一条单耗管理的新路。
(三)电子化手册企业
鉴于使用电子化手册的企业大多为中小企业,因此对此类企业的单耗管理仍比照纸质手册的管理模式。不同的是,在增加单耗申报环节、单耗申报状态的前提下,电子化手册新增了报核单耗这一功能,为企业如实准确的申报成品加权平均单耗创造了条件。
三、围绕综合治税的大局,建立起对联网监管企业单耗的风险管理和综合治理
为确保海关对联网监管企业的实际监管,切实防止海关税收的“跑、冒、漏、滴”,即使在技术保证和企业诚信申报的基础上,海关仍然要对备案单耗进行风险式管理。对高风险、敏感类、限制类商品的单耗备案,在充分分析监控的基础上可以采用人工干预的方式进行备案。对长期不发生单损耗变化的,要积极开展中期核查和下厂核销。另外,海关还可以突击将企业在托管服务器上保存的单耗关系与企业ERP系统内的单耗关系、H2000电子账册/电子手册系统内的单耗执法数据进行比对,以实时了解掌握企业单耗申报的真实性。此举也不失为加强海关实际监管的一种方法。
与此同时,海关还可以积极利用诸如: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事务所等社会中介力量,以企业停产盘库为切入点,通过社会中介力量对企业财务成本核算并出具相关报告等方式,切实了解掌握企业实际的单损耗情况,从而真正达到加强对联网企业的实际监管,构建“海关监管、企业自律、政府支持、社会参与”的加工贸易管理新机制。
(郭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