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手必读】基本加工贸易税收政策简析
时间: 2009-03-18

为帮助广大加工贸易企业关务人员,特别是刚刚从事开展加工贸易业务的企业的关务人员、财务人员了解基本的加工贸易税收政策,现将有关政策以最简单的方式罗列如下,供参考。

进出口环节税收

加工贸易企业在料件、成品的进出口环节享受保税政策,即以加工贸易方式进出口的货物,海关在保税料件进口环节不征收进口税,在保税成品出口环节不退税,俗称“不征不退”。上述加工贸易方式包括来料加工和进料加工(含进料对口和进料非对口)。

国内环节税收

一、来料加工

从事来料加工的加工贸易企业,其原材料采购和国内生产制造环节的公用事业费用所产生的进项税不能扣除和退税,只能视为国内生产企业的成本。税务部门对其进口材料不征税,对其出口成品不退税。综上,若以来料加工方式出口的成品中含有国内采购的原材料,则这部分国内采购的原材料出口后不能享受出口退税。

提示:对外商免费提供一部分原材料,另一部分原材料需在国内采购(非保税深加工结转方式)的情况,加工贸易企业要事先测算缴税成本和退税额,再决定选择“一般贸易”或“来料加工”方式运作。

二、进料加工

从事进料加工的加工贸易企业,如在最终成品的生产过程中使用了国内采购料件,则可以享受增值税“免、抵、退”政策。鉴于不同的出口产品有不同的出口退税率,以服装为例,目前进口增值税税率和出口退税率为17%和15%,若适用普通税率,则国内企业需承担2%的增值税税差成本。计算公式如下:

增值税税差额=(出口货物FOB价格–进口保税料件CIF价格)*(进口增值税税率17%–出口退税率15%)

应缴增值税额=国内销售销项税–可抵扣的进项税+增值税税差

若应缴增值税额为负数,则纳税人可得到增值税退税。但不管纳税人能否得到增值税退税,同时需要考虑“免、抵、退”增值税额。

“免、抵、退”增值税额=(出口货物FOB价格–进口保税料件CIF价格)*出口退税率

若应缴增值税额为负数,则增值税退税额为应缴增值税额的绝对值和“免、抵、退”增值税额两者间较低的金额。

若应缴增值税额为正数,则纳税人需缴纳该税款金额。

三、免税证明

根据规定,从事来料加工的加工贸易企业其对外收取的加工费可以享受免税政策。因此加工贸易企业应在来料加工手册备案后,及时到税务部门开具免税证明。

(郭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