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出台政策支持国际服务外包业务发展
时间: 2009-12-20

服务外包产业是现代高端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信息技术承载度高、附加值大、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吸纳就业(特别是大学生就业)能力强、国际化水平高等特点。当前,以服务外包、服务贸易以及高端制造业和技术研发环节转移为主要特征的新一轮世界产业结构调整正在兴起,为我国发展面向国际市场的现代服务业带来新的机遇。牢牢把握这一机遇,大力承接国际(离岸)服务外报业务,有利于转变对外贸易增长方式,扩大知识密集型服务产品出口;推进结构调整、增加高校毕业生就业机会。

根据相关文件的定义,服务外包企业指根据其与服务外包发包商签订的中长期服务合同向客户提供服务外包业务的服务外包提供商;服务外报业务指服务外包企业向客户提供的信息技术外包服务(ITO)和业务流程外包服务(BPO),包括:业务改造外包、业务流程和业务流程服务外包、应用管理和应用服务等商业应用程序外包、基础技术外包(IT、软件开发设计、技术研发、基础技术平台整合和管理整合)等;国际(离岸)服务外包指服务外包企业向境外客户提供服务外包业务。

2009年,国务院出台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政策,自2009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对在北京、天津、上海、重庆、大连、深圳、广州、武汉、哈尔滨、成都、南京、西安、济南、杭州、合肥、南昌、长沙、大庆、苏州、无锡等20个城市符合条件的技术先进性服务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技术先进性服务企业职工教育经费按不超过企业工资总额8%的比例据实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对技术先进性服务企业离岸服务外包业务收入免征营业税。同时,对符合条件的技术先进性服务外包企业,每新录用1名大专以上学历员工从事服务外包工作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中央财政给予企业不超过每人4500元的培训支持;对符合条件的培训机构培训的从三十服务外包业务人才(大专以上学历),通过服务外包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考核,并与服务外包企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中央财政给予培训机构每人不超过500元的培训支持。

商务部、海关总署也出台相应政策支持国际服务外包业务发展。对在上海、大连、深圳、南京、苏州、无锡、哈尔滨、大庆、西安、长沙10个城市中被评定为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服务外包企业履行国际服务外包合同,由国际服务外包业务境外发包方免费提供的进口设备实施保税监管,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国家不予减免税的商品除外)。


综上,2010年将是上述试点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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