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加工贸易联网审批备案数据交换系统通过测试
时间: 2010-11-29

为进一步推进海关总署与国家各部委的数据共享工作,近日,海关总署与商务部的加工贸易联网审批备案数据交换系统开发完毕,并经测试将于近期上线运行。


该系统将改变原先商务主管部门对加工贸易的审批、海关对加工贸易的备案各自为政的局面,通过中国电子口岸将商务部门的审批信息传输至海关,同时将海关的备案信息反馈给商务部门,实现部门间的信息共享。与此同时,企业也无需再在两个部门之间往返奔波。


从实际操作而言,该系统的运行分为加工贸易联网监管E帐册备案和加工贸易合同备案两个部分。以下就两个部分分别作一个简介:


一、加工贸易联网审批备案数据交换系统(电子账册备案)


全国模式:联网企业将企业基本信息以及所从事开展的加工贸易业务料件、成品的前4位商品编码通过商务部审批系统报商务主管部门,商务主管部门在审批系统中进行审批,审批后数据通过中国电子口岸发送至海关H2000系统。联网企业将经营范围电子帐册有关数据通过中国电子口岸发送至海关H2000系统,H2000系统可读取、自动比对商务审批信息与企业备案数据是否一致。


上海现行模式:联网企业将企业基本信息以及所从事开展的加工贸易业务料件、成品的前4位商品编码发送至中国电子口岸,上午主管部门登陆中国电子口岸进行审批,审批后的信息自动通过中国电子口岸发送至海关H2000系统,海关进入H2000系统进行经营范围电子帐册备案。由于此模式下商务审批与海关备案数据为同一数据,因此无需再进行数据的比对。


涉及经营范围电子帐册的变更也是采用上述方式操作。


二、加工贸易联网审批备案数据交换系统(手册备案)


统一模式:加工贸易企业将企业基本信息以及所从事开展的加工贸易业务料件、成品的10位商品编码、商品名称、单价、总价、产销国等信息(与目前《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上的内容基本一致)通过商务部审批系统报商务主管部门,商务主管部门在审批系统中进行审批,审批后数据通过中国电子口岸发送至海关H2000系统。加工贸易企业将手册备案数据预录入并送至海关H2000系统,H2000系统可读取商务审批信息,并人工比对与企业手册备案数据是否一致。


涉及手册的变更也是采用上述方式操作。

来源:商品归类咨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