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以来,随着加工贸易进出口金额的逐年大幅度递增,加工贸易逐步成为中国外贸出口的生力军。为适应加工贸易企业的快速发展,围绕“依法行政、为国把关、服务经济、促进发展”的海关工作十六次方针,中国海关在《加工贸易及保税监管改革指导方案》中提出对加工贸易的监管模式实行“5+1+1”分层次的管理模式。
广大的加工贸易企业如何选择适应自身企业生产、发展的监管模式,以便在即符合海关监管要求的前提下,又能使企业的生产更上一个新的台阶。本文将着重就针对大多数分布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指: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物流园区、保税港区、保税物流中心B型等)以及保税监管场所(包括保税仓库、出口监管仓库、保税物流中心A型等)以外的加工贸易企业,如何定位,如何适应海关新的监管模式,进行比较、分析,供广大的加工贸易企业参考。
一、概念区分
目前,海关根据对保税货物监管的不同特点,将保税分为保税加工和保税物流两大部分。
保税加工,简单的说,就特指加工贸易。
保税物流,简单的说,是指保税货物进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保税监管场所以及在加工贸易企业间流转、储存的过程。
二、监管标识
目前,海关使用H2000电子底账(部分有对应的纸质凭证,部分没有对应的纸质凭证)对保税加工和保税物流进行监管。目前在使用中的电子底账标识具体如下:
B:来料加工手册C:进料加工手册
D:加工贸易不作价设备手册E:联网监管便捷通关电子账册
F:异地报关分册H:出口加工区电子账册
H****D:出口加工区不作价设备手册
IK:保税仓库经营范围电子账册
IT:联网监管经营范围电子账册
J:记账式保税仓库电子账册K:备案式保税仓库电子账册
另外,还存在一种没有H2000电子底账的保税凭证,即5000美元以下78种列明辅料备案合同。
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以外的加工贸易监管模式之比较
在基本了解了有关保税加工、保税物流的有关情况之后,接下来,我们就可以对目前适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以外的加工贸易企业的监管模式进行比较、分析了。
目前适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以外的加工贸易企业的监管模式有以下四种:
1、联网监管电子帐册模式;
2、联网监管电子化手册模式;
3、传统加工贸易合同备案;
4、5000美元以下78种列明辅料备案合同
我们将着重对前三种监管模式进行列表比较,如下:
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以外的加工贸易监管模式之比较
监管模式 | 联网监管电子帐册模式 | 联网监管电子化手册模式 | 传统加工贸易合同备案 |
使用电子底账标识 | IT、E,俗称“IT账册”、“E账册” | B、C(顺序号大于50000号),俗称“无纸化手册” | B、C、D(顺序号小于50000号),俗称“纸质手册” |
企业的资质 | A类以上企业,和少量B类企业(需总署个案审批) | B类以上企业 | C类以上企业 |
企业信息化管理水平 | 有ERP系统,至少有MRP系统 | 无特定要求,有简单的计算机管理软件 | 无特定要求 |
企业端管理系统 | 企业自身使用的EPR/MRP系统 | Quickpass系统 | 无特定要求 |
录入方式 | 全程计算机自动导入 | 计算机自动导入和手工录入 | 手工录入 |
系统接口软件 (以上海关区为例) | 采用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上海分中心(上海电子口岸)统一接口软件 | 自动导入方式需采用中小企业信息化管理系统 | 无特定要求 |
海关端管理系统 | 中国电子口岸和H2000系统 | H2000系统 | H2000系统 |
海关管理单元 | 以企业为管理单元 | 以合同为管理单元 | 以合同为管理单元 |
备案环节 | 商务部门一次性对经营范围(HS编码前四位)进行审批 | 商务部门按合同逐一审批 | 商务部门按合同逐一审批 |
银行保证金台帐 (以东部地区企业为例) | 允许类商品:不开设台帐 限制类商品:所有企业开设“实转”台帐,使用台帐专用手册 | 允许类商品:AA类企业不开设台帐,A类、B类企业开设“空转”台帐 限制类商品:所有企业开设“实转”台帐 | 允许类商品:AA类企业不开设台帐,A类、B类企业开设“空转”台帐 限制类商品:所有企业开设“实转”台帐 |
归并关系 | 有统一的归并原则,经审核确认后的归并关系保存在电子口岸 | 无统一的归并原则,也不作保存 | 无统一的归并原则,也不作保存 |
单耗申报 | 引入成品版本号,同一成品可对应多个成品版本号,在每批成品出口前必须备案申报,由海关系统自动审批 | 根据单耗申报环节确定。选择“报核前”申报的,可在报核时申报经修改后的最为准确的加权平均单损耗,均由海关人工审核 | 根据单耗申报环节确定。选择“报核前”申报的,可在报核时申报经修改后的最为准确的加权平均单损耗,均由海关人工审核 |
有效期限/核销周期 | 一般不超过180天 | 一般不超过1年 | 一般不超过1年 |
通关环节 | 在最大周转金额范围内,可自由进出口已经备案的商品 由报关清单转换成报关单后,通过中国电子口岸申报 现场交单时,无需递交纸质凭证 | 在备案的商品种类、数量范围内进出口 现场交单时,无需递交纸质凭证 | 在备案的商品种类、数量范围内进出口 直接由报关单申报 现场交单时,必需递交纸质凭证 |
代理报关 | 电子授权,可实时授予或撤销,一次授权终身有效 | 电子授权,可实时授予或撤销,一次授权在手册有效期内有效 | 纸质报关委托书授权,一次授权一次有效 |
手册周转 | 不存在手册周转问题,可同时在多个口岸报关,企业可对E账册进出口情况全程控制;E账册变更时,只需要申报电子账册电子数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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