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床归类路线图
时间: 2010-05-25

前言:


机床,又称为“母机”它是唯一可以用来制造机器的机器。作为发展国民经济及国防尖端技术的必需装备,国家有关机床类产品的进出口政策,往往可以清晰的反映出一个国家自身的产业格局、制造能力、国民经济发展方向等多种信息。


长期以来,我国机床类产品的进出口,一直存在较大的贸易逆差。造成这一局面的根本原因在于,我国出口机床多以磨床、钻床等低端产品为主,而进口机床主要集中在高精度、高单价、高数控程度的机床。为了扭转这种局面,扶持国内机床产业迅速发展。我国对金属加工中心、数控外圆磨床等高端机床,的进口关税一直保持在9.7%-~15%的较水平。而对税号8466.9300所包括的上述机床的零件,则设置了0%的进口关税。


进入2008年,作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振兴装备制造业若干意见》的重大举措,自2008年1月1日起,新的《不予免税目录》,取消了一大批机床类产品的进口免税。至此,非数控及木工机床已绝对不可能享受减免税优惠政策。这一变化,为国内机床行业的快速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支持。但同时也给海关对机床产品的监管,以及企业对此类产品的申报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为此,在将机床产品的归类原则进行归纳整理的基础上,描绘了一张“机床归类路线图”,便于大家掌握。


一、机床的定义:


机床,是对金属或其他材料的坯料或工件进行加工,使之获得所要求的几何形状、精度、和表面质量的机器,便携式除外(GB/T6477.1~6477.11)。狭义的机床,仅指金属切削机床。


二、机床在《税则》中的范围:


机床,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中,品目8456~8465所包括的商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中,所有的机床整机税号中,均不包括零件。机床的零件及附件,均归入品目8466项下。


三、机床的归类:


对于机床的归类,应根据三个要素进行判断:1、加工手段;2、加工对象;3、加工工艺,且必须遵照1→2→3的顺序,不可打乱使用。解释如下:


1、加工手段:


拿到一台机床,首先看其加工手段。是使用普通刀具进行的常规加工?还是使用激光、离子束、超声波、放电、电化学法、电子束、离子束或等离子弧等进行的特种加工?


如果属于特种加工,则可以断定该机床应归入品目8456项下,而后根据具体列名,将该机床在品目8456项下的八位税号中对号入座即可。如:激光床机归入8456.1000;等离子束机床归入8456.9010;如果属于常规加工,则该机床应归入品目8457~8465之间,接下来根据其加工对象进行第二步判断。


2、加工对象:


如果该机床是用于加工金属或金属陶瓷的,则应考虑归入品目8457~8463。如果是用于加工其他材料的(如:石料、木材、骨等),则考虑归入品目8464或8465。


3、加工工艺:


机床的加工艺包括:车、铣、钻、镗、攻丝、磨、刨、插、拉、锯、冲压、滚轧等,不同的加工艺,均对应品目8457~8465之间某一具体税号。由于金属加工中心,可进行多种不同的机械加工,我们也将其看作是一种“单独的加工工艺”。


在第二步加工对象判断完成的基础上,根据机床的加工工艺,就可以轻松找到它应该归入的四位品目了。如:已确定某一金属加工机床,应归入品目8457~8463之间。如果其工艺是“铣”,则归入品目8459;是“刨”,则归入品目8461;可进行“镗、铣、钻”等多种加工,则按“金属加工中心”归入8457。


已确定某一非金属加工机床,应归入品目8464或8465。如果它是用于锯木头的,则归入8464。
一旦确定某一机床应该归入的四位品目,接下来只需根据此四位品目项下所列八位税号对应的机床名称,对号入座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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