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税则》调整情况简析
时间: 2010-06-09

根据海关总署2009年第88号公告,《2010年关税实施方案》已经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并报国务院批准,自2010年1月1日起实施。

按照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降税承诺,自2010年1月1日起,我国将进一步降低鲜草莓等6个税目商品的进口关税。经过此次降税,我国2001年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降税承诺已经全部履行完毕。2010年《进出口税则》共计增加税目61个,删除税目6个,调整税目位置6个,修改税目名称1个。经过上述调整,我国2010年《进出口税则》税目总数由2009年的7868个增加至7923个。

一、进口关税调整情况

(一)最惠国税率调整情况

降低了“鲜草莓(税则号列0810.1000)”、“暂时保藏的其他水果及坚果(税则号列0812.9000)”、“黄酒(税则号列2206.0010)”、“其他发酵饮料(税则号列2206.0090)”、“未漂或漂白的纯聚脂布(税则号列5212.1100)”、“蓝湿牛皮(税则号列4104.1911)”等6个税目商品的进口关税,其余税目的最惠国税率维持不变。由于降税涉及商品少、税率降幅小,对关税总水平影响不大,2010年的关税总水平与2009年相同,仍为9.8%。其中,农产品平均税率为15.2%,工业品平均税率为8.9%。

(二)进口暂定税率调整情况

为推动经济结构调整,促进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2010年我国将对将对619种产品实施较低的年度进口暂定税率。其中新增进口暂定税率商品25种,取消82种,调整暂定税率26种。涉及产品主要包括煤炭、花岗石、磷矿石、天青石等资源性产品,石脑油、氯乙烯、聚碳酸酯、光通信用微光元件等基础原料或关键零部件,红外线人体测温仪、人用疫苗、血浆等公共卫生产品,烫发剂、家用净水器、家用洗碟机等日用消费品,以及大马力发动机、茶叶采摘机、服装液氮整理机等先进生产设备。

1、取消暂定税率情况

根据国内外供需状况和市场价格变化等情况,对磷酸、成品油、邻二氯苯、硝基甲苯、取向性硅电钢宽板、不锈钢制无缝锅炉管、船舶用传动轴、热敏打印头、接触式图像传感器、风力发电设备等产品不再实施较低的进口暂定税率,恢复最惠国税率。

2、调整暂定税率情况

适当提高了燃料油、升华硫磺、硫酸、自动络筒机、覆铜板用铜箔等9产品的进口暂定税率,其中航空煤油从2009年的1%提高至2010年的6%,自动络筒机从2009年的0%提高至2010年的2%。

降低了卷筒料自动给料机(给料线速度≥12米/秒)、光通信用微光组件的光学元件、光盘型广播级录像机等商品的进口暂定税率。如:卷筒料自动给料机(给料线速度≥12米/秒)从2009年的6%降低至2010年的4%;光通信用微光组件的光学元件(包括工作波长为800nm~1700nm的薄膜滤光片、自聚焦透镜、法拉第旋转片)从2009年的4%降至2010年的0%。

2010年将继续对天然橡胶实施选择税,并适当调低从量计征的税额标准。其中天然胶乳2010年进口关税为10%或720元/吨,两者从低;烟胶片2010年进口关税为20%或1600元/吨,两者从低;技术分类天然橡胶2010年进口关税为20%或2000元/吨,两者从低。

3、新增暂定税率情况

对锂辉石矿、植物酸性油、薄荷原油、航空器用翻新轮胎、槽式太阳能抛物面反射镜、红外线人体测温仪、红外线测温仪传感器元件、照相手机用闪光灯组件等新增了暂定税率。如:锂辉石矿2009年最惠国税率为3%,2010年将适用0%的暂定税率;照相手机用闪光灯组件2009年最惠国税率为18%,2010年将适用9%的暂定税率。

4、调整暂定税率商品范围情况

调整了小轿车用自动换档变速箱及其零件、摄录一体机的镜头、额定功率〈150千瓦,升功率≥40千瓦的轿车用柴油发动机等部分商品的暂定税率适用范围。如:小轿车用自动换档变速箱及其零件暂定税率从2009年的5%提高至2010年的6.5%,同时将适用范围从“5档及5档以下除外”调整为“4档及4档以下除外”;“摄录一体机的镜头”暂定税率范围调整为“摄像机、摄录一体机的镜头”。

二、出口关税调整情况

为促进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明年将继续对原油、木浆、铁合金、钢坯、部分钢材等资源性、生产能耗高、对环境影响大的产品实施出口暂定税率。为保障国内农业生产用肥的需要,继续对尿素、磷酸铵等化肥征收季节性出口关税,继续对复合肥等部分化肥征收特别出口关税。

三、税则税目调整情况

为适应科学技术进步、产业结构调整、贸易结构优化、加强进出口管理的需要,在符合世界海关组织有关列目原则的前提下,对进出口税则中部分税目进行了调整,增列了硫酸羟胺、重组人胰岛素、食品级冰乙酸、速凝永磁片等税目。调整后,我国2010年进出口税目总数将由2009年的7868个增至7923个。增加税目61个,删除税目6个,调整税目位置6个,修改税目名称1个。

增加税目主要包括:无水氟化铝(税则号列2826.1210)、莱克多巴胺和盐酸莱克多巴胺(税则税目2922.1110)、宣纸(税则号列4802.1010)、太阳能热水器(税则号列4819.1910)、柴油机曲轴(税则号列8483.1011)等。

删除税目主要包括:河鳗鱼、赤豆馅、烧烤炉等6项商品。

调整税目位置的商品主要包括:椰子汁、钕铁硼磁粉等商品;另外对先锋霉素及其衍生物以及它们的盐修改了税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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