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减税效果初显现
时间: 2012-11-09
  截止到今年12月1日,我国12省市试行营改增,包括北京、上海、广东、江苏、浙江等9个省、直辖市及宁波、厦门、深圳3个计划单列市。
  在今年的1月,营改增在上海部分行业率先开展,包括交通运输业和研发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等6项现代服务业在内(即1+6行业),试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
  上海试行营改增以来,总体运行平稳,纳税人按时申报,税款征收正常。上半年,上海共有13.9万户企业纳瑞营改增试点范围。截至6月份,试点企业应纳增值税累计为104.9亿元。据有关机构统计,今年上海全年减负额度将超200亿元。
  北京在9月1日正式启动营改增试点,近期还设立“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改革财政扶持资金”,专项用于对“营改增”试点企业的财政扶持。截至10月22日24时,北京市“营改增”纳税人已申报13.9万户,纳税申报率达到了99.9%,共计入库改征增值税税款13.3亿元。这标志着北京市“营改增”新旧税制转换工作初战告捷。
  《中国证券报》在11月2日的报道中称,除上海以外的试点省市年减税或减收规模近800亿元。其中江苏省减收近100亿元;浙江省减税约60亿元;北京减收165亿元;天津减税11亿元;广东(含深圳)最多可减税150亿元;福建(不含厦门)减税13亿元;厦门减税12亿元;安徽减收27亿元;湖北减税40亿元。
  下一步营改增的试点范围和行业还将扩大,抵扣链条将逐步完善,进项抵扣也将更加充分。随着试点企业业务范围开拓和有关配套措施的逐步到位,营改增试点企业减税效果将进一步显现。


                                (本文来源:中国物通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