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报关企业积极参与本国AEO制度建设
时间: 2008-07-23

日前,两年一度的国际报关协会同盟(IFCBA)会员大会在土耳其伊斯坦布尔召开。本届大会的主题是“在WCO《全球贸易安全与便利标准框架》下,努力提高报关企业参与经认证经营者(AEO)的竞争能力”。共有来自15个国家的111名代表参加了会议,中国报关协会副会长郑叔平率团参加了本次会员大会。

会上,来自世界海关组织、欧盟委员会、土耳其、澳大利亚、日本、加拿大、美国、墨西哥等国家的海关和报关协会代表应邀发言,分别介绍了WCO《标准框架》实施情况、开展AEO制度的进展情况、遇到的难题、实施意见,以及报关企业如何抓住机遇、面对挑战,提升报关服务水平和竞争能力等情况。

美国海关边境保护局国际司助理总监迈克尔·穆伦围绕美国新推出的边境保护政策作了解释性发言。据他介绍,边境保护政策主要源于美国国家安全部提出了“进口商安全措施备案法”和贸易数据“10+2”方案,要求增加贸易供应链信息数据,供应商名称地址、供应商代码、受货商名称地址、受货商代码、集装箱数字编码等;同时,美国国会去年通过法案,要求自2012年7月起,所有前往美国的海运集装箱必须经过100%的扫描和检测。

WCO法规行政司副司长拉里·伯顿在发言中再次强调海关在实施《标准框架》中的重要作用。为实现WCO《标准框架》中倡导的“二条合作轴线”和“四项基本准则”,他提出了第三条辅助轴线,即海关与国际国内其它行政部门之间的合作。近年来,为实现国际供应链的安全与便利,保持《标准框架》及相关国际贸易体制不与其它组织制定的标准相冲突,也为了避免给商界带来重复负担,WCO已作了不懈努力,较好地保持了与其它国际组织的工作联系。

IFCBA秘书卡罗尔西在发言中围绕“报关企业在服务广大中小企业中的地位作用”的议题提出建议:报关企业为不同规模不同种类的国际贸易商提供服务,不仅惠及广大客户,同时大力协助了各国海关行政部门。在现代条件下,报关企业应首先积极参与本国AEO制度建设,以此为动力提高竞争能力。在服务广大中小进出口企业时,即使属于非AEO等级企业,报关企业可通过自身守法意识和熟练掌握政策来感化和带动这些企业向AEO管理机制靠拢,从而以点带面逐步实现与《标准框架》相结合的现代海关安全与便利管理体制。

中国代表的发言则是“积极响应WCO《标准框架》倡议,努力提升报关员社会地位,营造守法便利的报关市场”,对中国海关实施WCO《标准框架》及AEO制度的进展情况、中欧安全智能贸易航线试点、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分类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企业分类管理办法》)、报关企业参与《企业分类管理办法》的情况及相关通关待遇、报关协会参与中国特色AEO制度建设的作用等问题作了阐述。

通过交流和情况介绍,IFCBA参会代表肯定了中国海关面对复杂环境和管理体制勇于探索、大胆尝试的开拓精神,同时也希望进一步了解绝大多数报关企业对中国海关新颁布的《企业分类管理办法》的参与程度和受益情况。

(来源:国际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