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 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时间: 2010-11-16

据“青海新闻网”报道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了“十二五”规划的指导思想、基本要求、奋斗目标、主要任务、重大举措,描绘了今后五年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蓝图。在这一重要时期,科学发展是主题,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是主线。这条主线将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全过程和各领域,重点落在“坚持把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作为主攻方向,坚持把科技进步和创新作为重要支撑,坚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把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作为重要着力点,坚持把改革开放作为强大动力”的“五个坚持”上。


对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重大意义的初步认识


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是从我国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出发,全力破解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而做出的重大战略选择。只有坚定不移地转变发展方式,才能突破资源环境对经济发展的瓶颈制约,才能在国际竞争中赢得主动,发展空间才会越来越大,发展质量才会越来越好,发展道路才会越来越宽广。
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是适应国内外形势变化做出的重大战略调整和主动转变。国际金融危机的爆发,使国际市场需求结构发生重大变化,我国出口导向型经济受到严重冲击,从外部增大了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压力。主动转变,就能抢得先机,适应国际经济形势的发展,把握住参与国际经济合作与竞争、有效应对国际经济风险挑战的主动权。


对青海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环境的初步判断


青海极其重要的生态地位和资源富集的特殊优势是其他地区无可比拟的。具有资源优势的水电、盐湖、有色金属、石油天然气四大支柱产业和冶金、医药、农畜产品加工、建材四大优势产业不断扩能提升,形成了有特色的产业体系。但青海作为欠发达地区,经济总量小,经济增长的70%以上依靠投资;经济结构性矛盾突出,三次产业增长方式都比较粗放,产业关联度低、相互支撑作用弱;由于发展方式粗放,青海经济增长相当依赖于资源能源消耗,资源约束和环境保护的压力逐年加大;城镇化水平低,城乡居民收入偏低,制约着消费和投资需求的扩大;教育科技整体水平落后,自主创新能力不足;消费与外贸在经济增长中的比重失衡,特别是外贸发展“短板”严重(外贸依存度不足10%);民生水平偏低,社会事业发展滞后,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差距大。上述种种,使得青海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困难更多。


如何把资源开发同生态保护有机结合起来,如何把经济发展与改善民生有机统一起来,是青海转变发展方式所面临的主要矛盾。要破解矛盾、实现突破,需要把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与新一轮西部大开发战略相结合,与贯彻国家扩大内需政策相结合,与落实国家支持藏区发展举措相结合。


西宁海关助推青海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基本思路


中共青海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体会议提出了要着力推动“跨越发展、绿色发展、和谐发展、统筹发展”。这一指导思想正契合了形势,符合省情,是科学发展在青海的实践和具体体现。西宁海关要在青海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中发挥积极作用,就应当围绕促进“四个发展”,做好“把关与服务”的文章。


第一,理念上把握好方向。就是牢牢把握“发展是硬道理”的本质要求,把握好把关与服务的动态平衡,努力建设“科学、文明、高效、廉洁、和谐”的高原海关,主动适应新一轮西部大开发战略和青海开放型经济发展的需求,把工作的着力点放在促进青海“四个发展”上,并为此提供有力的支持和服务。
第二,支持产业结构的调整优化。优化产业结构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途径和主要内容。要在支持传统支柱产业和优势产业改造壮大的同时,围绕光伏产业、太阳能和风力发电、新型电子材料、新型合金材料、新型化工材料、生物制药、高原生态农牧业等新兴战略性产业的培育发展,以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西宁(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及沿湟水发展带为重点区域,区别不同产业、不同项目、不同企业的不同进出口需求,有针对性地提供个性化服务,支持发展。


第三,支持技术创新的引进吸收。针对青海的技术创新体系还处于起步阶段,更多依靠引进吸收先进技术和设备的实际,坚持以企业为主体,以重点项目为载体,及时宣传、认真落实国家进出口减免税优惠政策,坚持减免税审批提前介入机制,提高减免税审批效率和质量,使青海的企事业单位依法用足用好国家支持藏区经济发展、支持西部大开发和扩大内需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从而推动地方产业升级改造和科技装备水平提升。


第四,支持外贸规模的加速扩展。与国家调整经济发展方式要降低对外经济依存度不同,青海应当提升外贸对经济总量的贡献率,使投资、消费、出口“三驾马车”的构成趋向平衡、协调发展。因此,要发挥海关统计预警监测作用,及时反映关区进出口动态,深入分析国际国内经济形势变化、国家宏观政策调整对青海外贸的影响,有针对性地提出对策建议,为宏观经济决策提供辅助信息资讯。支持青海支柱、特色和新兴企业以扩大进出口总量为目标,通过量的扩张实现质的飞跃;以优化结构为手段,推进量的持续扩张。对于青海优势、品牌、特色产品的出口和国家鼓励的先进技术、设备、关键零部件和能源、原材料的进口,提供优先、便捷的通关服务,推动外贸出口稳定增长和进口规模稳步扩大,促进外贸均衡发展、有效提速。


第五,支持对外开放的不断扩大。抓住国家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打造成我国向西开放桥头堡的机遇,坚持“青海外贸发展到哪里,海关服务就延伸到哪里”的理念,适时扩大西宁、乌鲁木齐海关区域通关合作的口岸,为青海开拓向西开放新渠道,形成对外开放新格局。通过进一步创新服务机制、细化服务措施、加强服务保障,继续做好对“青海国际藏毯展览会”等以青海特色产业为支撑的会展经济的服务,支持对外交流平台的扩展,不断提高“大美青海”的国际知名度。在西宁航空口岸进出境监管中做到高效、文明执法,协助推进航空物流发展,使航空口岸成为青海对外开放的重要窗口,为青海经济社会发展注入活力。


第六,支持外贸企业的健康发展。坚持守法便利原则,及时依法调整企业分类,全面落实海关对AA类和A类企业的一系列通关便利措施。使守法企业充分享受到便利优惠。充分发挥西宁海关与青海商务、发改委、经委、检验检疫等部门的联系配合机制,共同为企业提供政策指引、通关便利、法律保障三位一体的服务平台。积极推动青海电子口岸建设,加大在进出口通关环节中的科技应用水平,搭建“大通关”平台,逐步减少企业通关时间和成本。


第七,支持青海民生的保障和改善。充分发挥海关职能作用,持续支持玉树灾后重建工作,积极做好监管通关等服务工作。对涉及青海文教卫生、无偿捐助、救灾济困等保障和改善民生的物资进口提供优先便利通关,特事特办,为切实改善民生、促进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保护生态环境发挥积极作用。

来源:海关总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