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地区海关将统一执法标准
时间: 2007-12-24
长三角地区海关将加大区域通关改革,统一执法标准,探索建立区域审单中心,形成以上海口岸为进出境“门户”,以武汉、重庆等主要转运港口为枢纽,辐射中南和西部地区的物流大通道。

为提高通关效率,长三角地区海关将部分进出口单证纳入“低风险”计算机自动验放范围,逐步实现长三角地区各海关相互承认企业分类和便捷通关企业认定结果;优化完善上海特殊区域信息化管理系统,推动实现长三角区域各类海关特殊区域货物调拨系统的对接,加快推动实现区区联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