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国务院批准,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自2010年7月1日起,对已与我国完成换文的埃塞俄比亚等33个最不发达国家原产的4762个税目输华商品实施零关税。
据财政部网站消息,为落实中国政府在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高级别会议上关于给予最不发达国家95%的产品零关税待遇的承诺,日前,经国务院批准,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自2010年7月1日起,对已与我国完成换文的埃塞俄比亚等33个最不发达国家原产的4762个税目输华商品实施零关税,约占全部税则税目的60%。至此,中国将成为向最不发达国家开放市场程度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之一。
将继续扩大给惠范围
在整合原有零关税待遇的基础上,此次4762个零关税商品税目清单进一步增加了最不发达国家近年来有实际出口量或潜在出口能力的部分商品,主要包括家禽家畜、水产品、未加工或初加工的农产品、矿产品等类别。按照2008年贸易额统计,上述4762个税目的零关税商品占最不发达国家对华出口额的98.2%。我国还将继续扩大给惠范围,最终实现零关税给惠范围涵盖全部税则税目的95%。
有利于拓宽进口渠道
目前,世界贸易组织多哈回合谈判陷入僵局,发达国家承诺的对最不发达国家97%产品实行“免关税、免配额”的义务尚未完全兑现。中国作为发展中国家,在面临着极为复杂的经济形势的挑战之际,率先履行承诺对最不发达国家实施零关税措施。随着零关税措施的全面实施,最不发达国家的许多商品将以零关税进入中国市场,将给最不发达国家的人民带来实惠,也将有利于降低我国企业的进口成本,拓宽我国进口渠道,推动双边贸易健康发展。
来源:中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