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正会同有关部门修订新的《汽车产业发展政策》。”日前,工信部产业司司长辛国斌在接受记者采访时透露,“已经修改了一部分,有望年底前发布新版的产业政策全文。”
辛国斌强调说,新版汽车产业政策在内容上有加有减。在去除一些老旧内容的同时,将会把今年初出台的《汽车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以及相关部门正在酝酿的“十二五汽车产业规划”等重要规划内容融入其中。
重点增加新能源内容
虽然辛国斌不愿意透露更多新版《汽车产业发展政策》的修订内容,但有加有减的两大特色已经呈现——取消部分“老旧”内容,重点增加新能源内容。
“与‘整车特征’有关的内容已经取消。”《中国汽车产业“十一五规划”发展纲要》起草人、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副理事长张书林告诉记者。
张书林所说“与整车特征”有关的内容是指《构成整车特征的汽车零部件进口管理办法》,该政策虽然以《办法》的形式体现,但却是2004版汽车产业发展政策中备受关注的内容。该《办法》后来遭致欧美等国家不满,上诉到了WTO。
2009年8月15日,工信部、发改委联合签署第10号令宣布:为适应我国改革开放的需要,决定对《汽车产业发展政策》作出修改。主要是与“整车特征”内容关联条款作的规定,以及停止执行“对进口整车、零部件的具体管理办法由海关总署会同有关部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后实施”的规定。该决定自2009年9月1日起施行。这是2004版《汽车产业政策》实施5年后首次明确的修改。
辛国斌还明确指出了新版汽车产业政策中将要增加的内容。“新版《汽车产业发展政策》中,一个重要的方面是增加鼓励新能源汽车发展的相关内容,进一步明确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方向,完善新能源汽车和生产企业产品准入管理政策,促进新能源汽车的发展。”
多种规划有机结合
新版汽车产业政策的修订将注重与多种产业规划有机结合,包括《汽车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以及正在研究的“十二五汽车产业规划和目标”。
《汽车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在今年初由国务院签发实施,以保增长和调结构为主,规划期为2009-2011年。透过该规划也能看出新版《汽车产业发展政策》的修订方向。
该规划要求尽快落实和完善《汽车产业发展政策》,重点包括:抓紧制订道路机动车辆管理条例,完善机动车辆管理法规体系;启动对产业有重要提升和保护作用的标准的研究制订工作,抓紧制修订新能源汽车产品标准、试验方法;落实汽车整车(含摩托车、三轮汽车、低速货车)生产企业退出机制;制订新能源汽车关键总成的准入标准;研究制订三轮汽车和低速货车生产企业向相关产业转型的鼓励办法。
目前,保增长的相关政策已经陆续出台,例如购置税优惠措施、汽车下乡办法、老旧车辆加速更换条例等,并初步达到了增长目标。但其涉及的调结构等内容对汽车行业有着深远的意义。
《汽车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调结构的内容包括,推进汽车产业重组、支持企业自主创新、实施技术改造专项、实施新能源汽车战略、实施自主品牌战略、实施汽车产品出口战略、发展现代汽车服务业等。
而据张书林透露,“十二五汽车产业规划和目标”已经开始讨论。汽车分析师钟师猜测,“新版《汽车产业发展政策》作为行业指导性规划,‘十二五’涉及内容的添加不可避免。”
(来源:江苏经济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