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含硫四元素肥料归类
时间: 2010-12-13

关于含硫四元素肥料归类。

问题内容:这里企业想就品目3105.2000和品目3105.9000货物之间关系的看法,汇报如下,请指导。依据《进出口税则商品及品目注释》归类总规则,货品归类应遵循以下规则。在规则一的第三条、第一项:按照品目条文及任何相关的类、章注释确定;总则第五条、对三十一章的注释规定该章某些品目仅包括特定的货品,因此,这些品目就不能扩大为包括根据规则二(二)的规定可归入这些品目的物品;《注释》第419页第三条、第一款:肥料物质与硫等无肥效物质混合物,除少许含氮、磷的许多肥料归入3102、3103以外,其他混合肥料则归入“其他肥料”3105.9000品目。依据以上三个规定企业谈一下其看法。在《注释》三十一章中,品目3105.2000和品目3105.9000是两个并列的两种品目,他们有本质的区别。一、品目3105.9000-肥料物质与硫等无肥效物质的混合物。该品目物品与3105.2000的区别有3点,①、对所含“肥效”成分以外物质没有限制,由3105.2000的三种“肥效”、并且只是“矿物或者化学”元素,扩大到含有“硫等无肥效物质”和“动植物肥料”元素。②、问题产品在含有矿物肥料氮、磷、钾以外,还含有无肥效物质“硫”,依据《注释》第419页第三条、第一款:肥料物质与硫等无肥效物质混合物,除少许含氮、磷的许多肥料归入3102、3103以外,其他混合肥料则归入“其他肥料”3105.9000品目。二、品目3105.2000-含氮、磷、钾三种肥效元素的矿物或者化学肥料。这里将该品目做了有三个严格限定①、仅限于:“三种”元素;②、仅限于:“肥效”元素,不包含“肥效”元素以外如“硫”等物质;③、仅限于:“矿物或者化学肥料”,不包括“动植物”肥效元素。企业注意到:领导在指导意见中把含有硫和氮、磷、钾四种成分,漏掉了关键的“硫”,并将含有“四种元素”变成了“三种元素”,而这两点是区别“3105.2000和3105.9000的基本点,这里企业再次将货物使用原材料、加工工艺及用途向领导汇报如下,敬请指导。原材:硫磺1%;尿素14%;氯化铵24%;磷酸一铵35%;氯化钾26%;最终产品中肥料含四种成分为,氮:15%;磷:15%;钾:15%;硫:0.3%。生产工艺流程:将以上原料混在一起,用搅拌机均匀搅拌、利用圆盘进行造粒、造粒后进行烘干、分筛、抽样检验、装包、入库,产品有两大用途:1、为植物生长提供营养;2、调整土壤酸碱度。

答:请理解好《税则》所列税目及类注、章注所述内容。所询商品符合税目3105.2000所列“含氮、磷、钾三种肥效元素的矿物肥料或化学肥料”范围,应归入该税目。

来源:海关总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