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需商务部、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审批的应交验批文、许可证件;
2.商务主管部门签发的《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及料件、成品、单耗清单(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3.经营企业自身有加工能力的,应提交主管部门签发的《加工贸易加工企业生产能力证明》;经营企业委托加工的,应当提交经营企业与加工企业签定的委托加工合同、主管部门签发的加工企业的《加工贸易加工企业生产能力证明》;
4.经营企业对外签订的合同;
5.合同计算机预录入单;
6.《加工贸易合同备案审批表》;
7.《登记手册》;
8.海关需要的其他单证。
来源:通关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