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决定废止和宣布失效部分规范性文件
时间: 2010-12-13

【法规类型】海关规范性文件【内容类别】综合类
【文号】总署公告〔2010〕76号【发文机关】海关总署
【发布日期】2010-12-6【生效日期】2010-12-6
【效力】[有效]
【效力说明】

为保障海关法律体系的统一、协调,推进海关依法行政,现将决定废止和宣布失效的海关总署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见附件),目录中列明的海关总署规范性文件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停止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1.海关总署决定废止的海关总署规范性文件目录.doc

2.海关总署决定宣布失效的海关总署规范性文件目录.doc

二○一○年十二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