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关公告[2007]第10号
时间: 2007-10-19
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海关

公告

2007年第10号


   根据海关总署卡口控制与联网管理系统推广应用的有关要求,我关决定,扩大对承运跨关区公路转关运输货物监管车辆驾驶员实施IC卡管理制度的试点范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07年11月6日起,对承运海运进口,由上海转关至富阳(关区代码2919)的公路运输集装箱整箱货物的驾驶员实施IC卡管理。

   二、2007年11月13日起,对承运海运进口,由上海转关至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关区代码2909,暂不含关区代码为2991的业务现场)的公路运输集装箱整箱货物的驾驶员实施IC卡管理。

   三、对承运上述货物的驾驶员实施IC卡管理后,具体操作要求按我关2006年第4号公告的有关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